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陈振峰) “已经交了物业费,小区物业还要收公摊电费合适吗?”安宁区洄水湾七建小区的王先生通过西部商报新闻热线月份开始小区物业征收每月10元的公摊电费,他认为小区已经收取了物业费,再收取公摊电费就是在重复收费,不合理。 王先生说,从去年10月份开始,他们小区的物业就将小区公共用电平摊给住户,每户每月10元,他觉得既然物业收取了物业费,里面就包括了公共用电、卫生费等,为什么还要让住户另外公摊电费呢?他觉得此项收费不合理,因此物业工作人员前来收费时他了。王先生称,虽然小区很多住户都觉得不合理,但是由于物业三番五次上门收取,有的住户嫌麻烦就交了,但他认为,如果是合理的收费,他会按时交纳,但是对不合理的收费,他会抵制。 西部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时正好是中午,住户唐先生告诉记者,他2008年入住到该小区,以前从来没有收过公摊电费。但是从去年10月份接到小区物业通知,物业从10月份要开始收取公摊电费,每户每月10元。记者从一住户提供的“收款收据”上看到,该用户从200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交了公摊电费30元,收款单位为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公司。 对此事,该小区物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只有一幢楼,住户少,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只收取0.35元,经常是入不敷出,并且小区一直都是二次供水供电,公共用电消耗很大,并且收取公摊电费也是相关部门批准的。 小区收取公摊电费是否合适呢?随后,西部商报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市物价局物业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照明、智能化、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及供水、供热等动力设备发生的二次转供能源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计量,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水、电价格政策,经公示后据实、合理分摊。工作人员表示,公摊电费应以公共用电电表为准。 All Rights Reserved.有挑错客户端手机报新闻频道沸点新闻分享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QQ空间QQ好友手机阅读分享话题收了物业费为啥还要公摊电费? 小区住户有疑问2017-02-22 08:54:00来源:0条评论【摘要】 西部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时正好是中午,住户唐先生告诉泡枣儿记者,他2008年入住到该小区,以前从来没有收过公摊电费。从去年10月份接到小区物业通知,物业从10月份要开始收取公摊电费,每户每月10元。工作人员表示,公摊电费应以公共用电电表为准。 中国甘肃网2月22日讯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陈振峰) “已经交了物业费,小区物业还要收公摊电费合适吗?”安宁区洄水湾七建小区的王先生通过西部商报新闻热线月份开始小区物业征收每月10元的公摊电费,他认为小区已经收取了物业费,再收取公摊电费就是在重复收费,不合理。 王先生说,从去年10月份开始,他们小区的物业就将小区公共用电平摊给住户,每户每月10元,他觉得既然物业收取了物业费,里面就包括了公共用电、卫生费等,为什么还要让住户另外公摊电费呢?他觉得此项收费不合理,因此物业工作人员前来收费时他了。王先生称,虽然小区很多住户都觉得不合理,但是由于物业三番五次上门收取,有的住户嫌麻烦就交了,但他认为,如果是合理的收费,他会按时交纳,但是对不合理的收费,他会抵制。 西部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时正好是中午,住户唐先生告诉记者,他2008年入住到该小区,以前从来没有收过公摊电费。但是从去年10月份接到小区物业通知,物业从10月份要开始收取公摊电费,每户每月10元。记者从一住户提供的“收款收据”上看到,该用户从200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交了公摊电费30元,收款单位为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公司。 对此事,该小区物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只有一幢楼,住户少,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只收取0.35元,经常是入不敷出,并且小区一直都是二次供水供电,公共用电消耗很大,并且收取公摊电费也是相关部门批准的。 小区收取公摊电费是否合适呢?随后,西部商报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市物价局物业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照明、智能化、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及供水、供热等动力设备发生的二次转供能源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计量,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水、电价格政策,经公示后据实、合理分摊。工作人员表示,公摊电费应以公共用电电表为准。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华龙网版权所有 未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最佳浏览:分辨率1024*768以上,浏览器版本IE8以上) 地址: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10栋移动新产业大厦 邮编:401121 广告招商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