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演出经纪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个体演出经纪人和演出经纪机构中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演出经纪人主要是围绕其经纪对象开展工作,经纪对象可以使演员、节目、剧目、剧团或演出项目,当演出经纪人把某一个经纪对象作为唯一的经纪对象时,我们称之为专项经纪人。例如某个演出经纪人受A歌星委托,代理A歌星的演出经纪服务工作,并且此位著名歌手是这个演出经纪人唯一经纪服务对象,这种情况下,演出经纪人就是专项演出经纪人。专项演出经纪人中以个体经纪人为主。 当演出经纪人同时选择两个以上经纪对象作为自己的经纪对象时,我们称之为综合演出经纪人。这种情况多出现在以经纪组织、经纪机构形式存在的合伙经纪人、法人经纪人身上。这些经纪机构因为有资金、人员、基本组织的优势,可以同时受理多个经纪对象的业务。 演出经纪人在演出经纪活动范围内开展中介服务业务,通过撮合经纪对象演出交易成功而取得佣金收入。对这样的演出经纪人,我们称之为简单演出经纪人。 演出经纪人在开展演出经纪业务的同时,还进行演出经营业务活动,并赚取利润。对这样的演出经纪人,我们称之为复合演出经纪人。 国家对演出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从事演出经纪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取得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 考试题型以判断,单选,多选客观题为主,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每科60分钟,两场连考中场无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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