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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区旧房改建工作的若干

作者:大海 来源: 日期:2021-1-3 9:22:48 人气: 标签:

  近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建设力度和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城市及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其中,尤以市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为最。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本市中心城区共旧房约6000万平方米,动迁居民95万户,受益市民数百万。目前,随着国家土地政策的变化和市区布局调整的基本定型,在上海中心城区大规模开建新房的余地越来越小,我们判断:今后在上海市中心城区,旧房改建和将成为改善城市民生、继续优化城市的重要工作。但是,旧房改建和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既有政策滞后不配套、资金短缺方面的困惑,也有工程技术落后和群众工作方法粗糙等方面的问题。而居住在旧房、破房和危房中的市民,对改善居住条件,共享发展的呼声极为强烈,他们对党和寄予深切的期望,希望居住房屋和所在地块尽快纳入、改建范围。与此同时,上海市委第九届委员会、上海市人民特别是新一届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民生,关心群众疾苦,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和中心。因此,对旧房进行统一规划、合理有效的改建和,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技术上的调整,而应注入新的含义,充分体现城市风貌、积极改善民生的社会责任。现将课题调研获得的情况和提出的叙述如下:

  旧房改建和,即对旧式里弄住宅、旧有公寓大楼和上世纪五、六、七十年代建造的住宅,通过拆、改、留、修等手段进行改建,以提高住宅使用功能,完善煤卫配套,改善居住条件。其中,包括对一些棚户、简屋、危房进行修缮和集中拆迁。

  上海历届市委、市高度重视旧房、改建工作。从1996年开始,有关部门全面编制市区旧房成套规划,落实具体方案。通过十来年的不懈努力,上海旧房居住条件和大为改善。据统计,从1999年至今,七年来上海已完成平改坡10737幢、2270万平方米,受惠居民达38余万户。2003年上海开始实施“旧房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综合整治300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00万户。从2005年开始,重点转为旧房成套。目前全市旧房总面积约1亿多平方米,其中,需要或改建的约为数千万平方米,市区各区均有数量不等的必须或改建的成片旧房,其中,中心城区仍有棚户简屋和二级旧里房屋约800万平方米。按照计划,“十五”期间上海需要旧区就达2000万平方米。“十一五”规划已把400万平方米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列为一项重要工作。但是,上海市区旧房、改建任务依然相当繁重。

  上海市区旧房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使用年限长。相当部分旧房屋建于时期、解放初期,甚至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接近或超过了使用年限。二是建造标准低。由于当时客观条件和技术水平的局限,部分旧房屋建造普遍采用砖墙、砖木、预制板式结构,使用年限短,抗震、抗风、抗水能力差,内部水电煤管线老化,设施不配套。三是违章乱搭乱建多。一些旧房旧屋的业主、住户为了解决居住困难,违章乱搭乱建的现象非常普遍,进一步加快了危旧房屋的损毁速度。四是政策导向的消极作用。一方面,由于长期实行低租金制的房屋租赁政策,无论是公房或私房,其租金收入都不足以对危旧房屋进行有效的修缮和;另一方面,拆迁工作中“拆一还一”的补偿政策,对广大旧房屋业主,尤其是私房业主起到一定的消极作用,他们宁愿等待拆迁,得到一套新房的补偿,也不愿意掏钱对旧房进行修缮、,造成了工作严重滞后。五是大规模开发建设的负面影响。有相当部分地块被划了红线,但至今还是征而不拆,房屋业主与征用单位互相推诿,拖拉、等待心理严重,致使其中的旧房屋得不到起码的养护。

  虽然上海旧房、改建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从建设国际大都市的前景看,与生活在旧房中老百姓的要求比,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1、缺乏明确、科学的总体思。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对旧房、改建工作存在两种错误或片面的认识:一是对旧房屋总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缺乏了解,认识没有与时俱进。以为经过这么多年的,危旧房的现存数量已经不多,不足为患,无须再加大工作力度;二是对危改工作的实施情况不甚了解,认为制订优惠政策,加大对旧房工作的扶持力度,会冲击一、二级房地产市场。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上海旧房、改建工作和市民的愿望与要求有差距,一些政策和措施得不到全面落实,相应的总体规划、实施计划和政策措施滞后。

  2、相关政策不配套、不落实。一方面,至今没有一部全面系统指导上海旧房、改建的地方性法规,另一方面,一些与旧房、改建工作密切相关的现行法规、政策,由于形势的变化和旧房、改建工作的特殊性,导致实践中碰到不少操作性的困难。如05年37号文《上海市旧住房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缺细则,操作性不强、权威性不够。旧房、改建一般以区为主,但区里普遍反映,报批手续太复杂,后办理产权较难。在改建中遇到环保、消防、绿化、人防等部门,喜欢墨守成规,不能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导致一些工程进展缓慢,甚至留有尾巴。国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关于拆迁期限、补偿安置等方面的,不适应上海旧房、改建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别是《物权法》即将实施,影响深远,工作难度和成本可能增加。

  3、旧房、改建资金缺口较大。按照现行的做法,往往采取市里出一点、区里出一点、物业产权人出一点的方式。有关方面,旧住房成套费用从后新增房屋出售收入、范围内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净归集资金中列支,不足的费用,市、区各承担5O%。旧住房综合整治项目按每平方米60元计算补贴,低于60元的按实结算,采用市、区(县)各承担30%,业主承担40%的办法筹集。高于6O元部分由实施单位自理。平改坡综合,市房地资源管理局按项目决算的30%进行补贴,区里负责筹措70%资金。(从2007年起市房地局已不再列专项计划)据了解,有关部门十年筹措资金13亿元,修建了6千万平方米房屋,平均20多元一平米,而市场上一般要150元一平米,资金缺口较大。又如平改坡综合,每平米要140多元,市里实际只给每平米补贴18元,而居民(业主)往往不肯出钱。因此,区级财政不堪重负,导致旧房、改建工作脚步放慢。

  4、旧房、改建中群众动员工作乏力。近年来,由于老百姓认知程度的提高和各方面工作的规范,旧房、改建的难度在加大。一是剩下的房屋大多是“难啃的骨头”,二是居住者以为主。特别是涉及到动拆迁和要居民承担资金的时候困难不少。据了解,现在还居住在旧房中等待改善的居民,他们看到、听到周边住房改善的情况后,普遍希望一次性地通过拆迁或来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但是,现实和愿望往往有差距,而他们的住房又在产权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更增加了工作的难度。此外,旧房、改建或动拆迁过程中的一些简单、及反复无常的做法,也给居民带来了不信任感,影响上海旧房、改建工作顺利展开。

  5、城市风貌的存在问题。旧房是城市整体风貌的组成部分,是上海发展不可缺少的文脉,当代人既把前辈的建筑抹去,客观上也无力把现有的建筑全部翻新。一些列为一级、二级旧里的房屋,大部分都是砖木结构,虽已陈旧,却并非危屋,能否化少量的投入加以整修,延长其使用寿命,同时改善居住,到适当的时候再予动迁。我们认为,怎样把握旧房、改建作为旧区工程来推动上海城市发展的契机?一定要关注民生、尊重、以人为本。这项工作始终是城市建设环节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也是一项具体而得的工作。同时,旧房、改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过去二十多年,上海城市面貌变化巨大、成绩显著,但时至今日,我们也应客观冷静地审视以往的做法,对动拆迁方式的整体观念要有所改变,在一些具体工作上要不断改进。做好旧房改建的意义很大,至少包含着这样一些方面:1、民生问题。一部分无力购房的市民只能通过改建才能改善住房状况。2、人文问题。旧房是城市整体风貌的组成部分,是上海发展不可缺少的文脉,如何处理好与发展的关系,意义重大。3、资源节约问题。当今翻倒重来的事情太多,包括造房、装修,实在是一种极大的资源浪费。一些列为一级、二级旧里的房屋,大部分都是砖木结构,虽已陈旧,却并非危屋,能否化少量的投入加以整修,延长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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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加强、做好上海旧房、改建工作,是涉及到广大市民改善生活,关系上海城市建设、城市形象的大事。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把这项工作列为党、政部门未来几年的一项中心工作,建立考核体系,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抓出成效。同时,要学习、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办法。

  旧房、改建工作是一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计委、财税、规划、建设、房地、市政园林、综合执法、环卫、人防、、工商、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顺利推进。要完善、强化上海旧房、旧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的功能,拓展其研究、协调解决旧房、改建工作有关重大问题的能力。抓好全市该项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做好需要审议或协调的有关问题的前期工作,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具体包括:根据全市房屋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完善旧房中长期规划,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修改有关旧房、改建专项法规、政策并贯彻落实;对区、街道相关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办理全市旧房成片的规划、用地、拆迁及其建设手续;依法对该工作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理等。根据上海的情况,区在旧房、改建中责任重大,有必要赋予其相应的资源和自主权。

  要从根本上解决上海旧房、改建问题,关键是完善相关机制。既要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又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十一五”计划提出的400万平方米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完成,还要在此基础上积极研究完善旧房工作的运作机制。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建立健全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财政资金要根据全市P增加的比例旧房专项投入,有关方面要积极探索多渠道筹集资金参与旧房、改建的新。此外,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机构要加大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强调旧房、改建是市民和“共建共享”的过程,增强全社会对此的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针对05年37号文《上海市旧住房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的情况,要总结一段时期以来的实践经验,作出适当地修改和完善其操作性。成片拆建的旧区,在一定的回搬率以内,其工程商业行为,可以享受特殊政策。如闸北区彭浦新村五街坊成片简屋,只能采取“拔点重建”的方式,考虑到改建成本,如果按的现行容积率要求,经济上将出现很大亏空,根据为民办事、实事求是的原则,相关部门对这类旧房改建允许提高容积率,推动改建工作得以实施。同时,我们认为,具有成片旧房的一些旧区,要列入市政重大工程项目,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为居民谋利,可以用足政策,突破一些滞后政策的,有利于把好事办好。

  全国制定了《物权法》、国务院颁布了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明确了“公私财产一视同仁”、“产权等价交换”等原则,据此修改完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确定科学、合理的房房鉴定、地块确认、强制搬迁、回迁、拆迁差价补偿标准和拆迁货币补偿标准,补偿方式标准以及开发优惠政策、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等实际问题,以推动上海旧房以至旧区工作的良性发展。

  旧房、改建工作属于行为,是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根据上海财政资金较为充盈的情况,市级财拨足、拨全相关资金,必要时通过讨论立项,以来源和性。有关的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同时,拓宽资金来源:一是从经管房租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旧房,二是全市每年的城市建设资金切块比例要提高,三是土地拍卖收益要提取基金,四是已房屋的销售收益。其中,为鼓励区级旧房的积极性,市级财政一般可按1:1的幅度来资金配套。

  此外,还要加大多元化力度,拓宽社会资金参与度,在投入为主的同时,通过引入开发商、保险公司等参与,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也要在政策、税收、准入条件、开发主体、资金、施工管理等方面对开发商适当倾斜,让社会开发商有薄利可图或得到社会效益。对部分付不出及不愿付钱的房东,可采取灵活变通方式处理,如亲属住房公积金贷款付费、使用权抵押、代为出租、银行提供较低利率、较长还款期的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式。对一些确实困难的群体,要研究制定特殊政策措施,将旧房、改建工作与享受“低保”,盘活解困房、安居房和解决空置商品房等问题结合起来解决,由包下来。

  1、建立以土地储备为主要方式的旧区新机制,变要我动迁为我要动迁,以时间换空间。具体做法是:(1)按规划确定和储备土地区域。按市区规划对成片的危棚简屋划出区域作为土地储备用地。(2)由出面,在此区域内广泛听取租赁人和产权人意见,确定拆迁的要求和愿望。(3)明确统一安置政策,以房屋安置为主,货币安置为辅。(4)按租赁人和产权人意见对区域划块。如果该块内有99%的居民有拆迁的要求,由99%居民对1%居民做工作,当100%居民要求拆迁后,才实施动迁。(5)实施动迁前,先由租赁人和产权人签署动迁申请,内容包括同意按安置方案搬迁,并附该户的安置方案。(6)拆迁地块可建绿地和停车场,进行闲置利用。以上办法缺点是操作周期长,但矛盾少,适用于棚户简屋的成片成。因为时间跨度长,相信居住条件差的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心情迫切,会收到效果。

  2、将惠及百姓日常生活的“平改坡”工程全面落实,防止表面化。具体可以统筹兼顾,分阶段进行:(1)对还可进行“平改坡”工程的旧住房小区制定目标,分段落实。(2)对有过“平改坡”工程而未能完全落实的旧住房小区,集中力量完成为止,而不是局限于沿街的几幢。(3)由部门对旧住房小区告示,说明内容和起始及完成日期。(4)其他社会团体对内容和完成情况进行点评,以有益于以后工作。“平改坡”工程不仅是改善居住的工作,而且也体现出取信于民,有利于提高的公信力。

  3、在旧房改建和旧区中,要注意处理好“建设与”的关系,要有长远眼光,好城市的房屋遗产,文化脉络。对一些可拆可不拆的,尽量不拆。要正视上世纪九十年代“”不够的问题。充分认识“开发建设是发展,也是发展”的意义。要从战略高度思考城市遗产的,把遗产和城市发展紧密联系,从静态的城市为动态度与发展相融合的过程。在具体实施改建的过程中,不应片面追求速度,而应以科学的态度,慎重的操作予以积极稳妥地推进旧房、改建。所以,既要为老百姓解决生活中的不便,也要考虑到风貌建筑的内部结构不因此受到大的损害。珍惜地利用,地开发尤为重要。方案要经过有关专家论证和文保部门的审核,备案。在材料的选用上,应力求环保、节能、轻质、具有高强度的防漏、防渗功能。施工中要多借鉴国内外类似的成功经验,多创造一些建筑风貌和文化元素成功融合的实例。内部“做新”,外表“复旧”,一些区的“旧房新区”经验值得推广。

  4、尽量做到原拆原建,形成市区梯度住房格局。旧房要考虑城市的和谐发展,特别是各阶层人士可以和睦相处、安居乐业、各得其所。一定要防止出现所谓的“高档区和贫民区”。前几年大批普通市民动迁到郊区的后遗症值得注意。结合落实国务院关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要在旧房改建中拿出一定资金,用于收购一部分住房,在市区掌握一定数量的旧房,推动上海的廉租房政策逐步扩大实物分配比例。

  5、从已完成的改建项目看,大部分都是按年度的财政预算来安排计划,分步实施的。如静安区前两年“平改坡”,2005年做了厨房,2006年又做了卫生间的独用改建。每年组织施工,客观上造成了部分财力和人力上的重复消耗、浪费,给居民生活,出行带来诸多不便。在确定总体规划方案后,集中主要力量和资金,按街坊,划地区“从头到脚”——从房屋到地面,包括水电煤和社区配套服务设施一次性地予以综合,并在建成后推行“一体化”的管理方法。

  6、长期以来进行的旧区一定程度上存在“还欠债”的认识。但也应看到,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城市功能定位的明确,考虑问题如果不从复兴城市整体机能、整治城市综合的目标出发,如果不对被的土地及其所属的建筑、设施应该具备哪些功能,有一个清楚的概念,那么,是不符合当前和谐社会建设的。上海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必须要以更高标准来改建旧房,旧区。要防止的房屋几年一过,又成房,即放到城市功能升级的高度来认识的重要性,明确特定区域的功能分工,并在功能清晰的前提下进行区域规划和。同时,房屋内部的标准要提高。这样,土地在实现其价值的同时,也对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了贡献度。因此,与城市活动相关的道、停车场、绿化、广场、学校、商业、交通换乘枢纽等公共设施要一并考虑,统筹规划。这样,旧房改建、才真正被赋予了城市更新,提升综合竞争力的新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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