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你前世死因2018年6月,(化名)在某城市广场的健身房运动完后,到该广场地下停车场准备驾车回家,因踩到停车场地面上的一摊污渍摔倒受伤。 治好伤后,来到某城市广场索赔,但物业公司表示污渍是某装修公司产生的装修垃圾,应由装修公司担责,装修公司又将责任推到清运垃圾人员(化名)身上,这个责任到底该由谁承担? 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是由于踩在倾洒在地面上的涂料而摔伤,该涂料是装修公司雇来清理装修垃圾的倾洒的,所以应由装修公司与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装修公司则辩称,承包了清运该公司装修垃圾,且费用已结清,他们之间是承包关系不是雇佣关系,故此事与他们无关。则表示,自己清理的垃圾都是装修公司事先装在袋里的,和某装修公司是雇佣关系。且装修公司并未告知他垃圾袋里装有液体涂料。事发后,他给赔付了3000元赔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装修公司虽然表示自己与属于承包关系,但未向法庭出示。在装修公司安排的时间、地点从事清运垃圾的事务,提供劳务受某装修公司的支配,双方应属雇佣关系。根据相关,作为雇员不承担侵权责任,装修公司作为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装修公司向赔偿2.5万余元;物业公司在2800余元损失额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不承担责任。装修公司不服,向某中级提起上诉。近日,某中级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审理此案的表示,物业公司是否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有,所受的损害是否属于物业公司能够防止或者的损害范围。根据侵权责任法,“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物业公司作为该广场地下停车场管理人,有注意防范发生的义务,应及时清除地上的污渍。但是物业公司未能尽到清除的义务,导致摔倒受伤,所以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民事责任。而通过停车场时没有注意道安全情况,自身亦有责任。 法院认定装修公司首先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其预见和能够防范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院认定装修公司承担90%的责任,负担10%的责任,物业公司在全部损失不超过10%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文/潘从武 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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