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运营税起征点疑问 “效劳业—租借业”税目的起征点为月运营额1000元 其他税目的起征点为月运营额5000元 按次缴税的起征点为每次运营额100元 2.自个供给暂时劳务(除货品运送、转让无形自产、出售不动产),宁波发票开具金额不超越50000元的,不需求供给付款方证明和处置暂时税务挂号,只需求供给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外地单位出具的付款方证明可经过传真(复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方法供给) 4.合同印花税有必要在初次开票时,按合同总额一次缴清 5.施工单位获得退劳作保证金收入,开宁波发票有必要视同建安工程收入交税 6.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运营税。 7.拆迁抵偿(政府征地、拆迁抵偿等):凡经县级以上政府同意,国土局及有关房地产处置部分宣布布告,期限拆(搬)迁的地(路)段的,被拆迁户获得的拆迁抵偿收入(包含钱银、货品或其他经济利益)暂不征收运营税。 归于自个获得的收入选用列表签收办法的,宁波开发票不需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归于单位获得的收入,代开发票时需供给政府部分的拆迁布告或关联的征地抵偿合同,按属地准则开票。 8.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除建安工程及二手房买卖能够依据现行的税收政策规则扣减分(转)包工程或二手房买卖的购进原价外,其他触及运营税应税收入需扣减付出给其他单位各种费用的收入,可按我局现行规则的发票领购规则供给相应发票。 本文由:http://www.enbodkfp.com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