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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市: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务干部企业党务

作者:大海 来源: 日期:2013-10-6 13:19:07 人气: 标签:企业党务

  江西省新余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着力在配强队伍、完善政策、加大培训、推动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务干部工作机制,有力地推进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选优配强“领头雁”。根据非公企业的规模、人数和党务工作力量,采取市、县(区)联动,部门协同等方式,加大分类派驻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建工作力度。对符合建立党委条件、企业法人有要求、主营业务年收入5亿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由市委选拔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党委;其他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选派退居二线、退休干部和改制企业干部等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对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继续选派党建工作或党建工作联络员。目前,已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务干部321名,其中选派16名县级干部担任非公企业党委,选派124名干部担任非公企业党总支(支部)。

  完善政策“稳”。对选拔任党委的,公务员身份不变,在行政单位安排副县级职务,其党组织关系转入派驻企业党组织,派驻期间原则上不承担所任职单位的工作任务,专职抓企业党务工作,其工资福利由财政全额负担,不从企业领取金和津(补)贴,不享受企业的福利待遇。对选派任党总支(支部)和党建工作的,要求其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0天,在非公企业任职期间保持原来身份,工资福利由原单位负担。工作津贴提高至500—800元/月,经费由市财政安排。

  强化培训“提能力”。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非公企业党建专项经费,重点用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等方面。对派驻党委,将其教育培训纳入到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和党组织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对党总支或支部,由市、县(区)、主管部门对下派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分层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对党建工作,除组织岗前集中培训外,还定期召开党建工作工作。2012年以来,全市共举办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21期,培训757人次。

  推动发展“作表率”。派驻干部到企业后,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带领在企业中广泛开展“两培两带”工程,“承诺制”、“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和“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插在工地边”等活动,为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激发创先争优意识,促进生产经营。2010年以来,在欧债危机的冲击影响下,全市非公经济总量不降反升,2012年,全市非公经济增加值较上年增长10.1%,非公经济总量占全市P的总量达到61.3%。(供稿单位:江西省新余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王仁锋)

  网站编辑:秦昊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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