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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得四套房 为养老赠妹房被法院驳回

作者:大海 来源: 日期:2012-12-27 11:14:32 人气: 标签:拆迁

  拆迁得了四套房 兄妹俩达成协议——

  为养老赠妹房 被驳

  哥哥身体不好,妹妹主动照顾,兄妹俩达成协议,哥哥赠妹妹及外甥女两套房子,由妹妹及外甥女照顾哥哥后半生。此后,哥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房产。

  法院上午通报审结这起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案,驳回哥哥要回赠与房产的诉讼请求。

  六十多岁的王先生说,他因拆迁获得4套房屋。因为和前妻身体都不好,一直由妹妹小艳照顾。2003年,他将其中一套房屋赠给了妹妹。前妻去世后,妹妹和外甥女继续照顾他。“两人当时说,如果我再赠给她们一套房产,她们就一直照顾我的晚年生活。”

  王先生说,他们当时约定他去世后,住的房子过户给妹妹。但是妹妹和外甥女起草了两份赠与合同骗他签了字,并骗他到建委办了房屋过户手续。

  此后,妹妹到婚介所帮他征婚并找到现在的妻子,从此不仅不再照顾他,反而经常他们夫妇,他无奈要求撤销赠与合同、妹妹返还两套房产。

  在庭审中,被告辩称,她一直扶养和照顾哥哥,既没过他,也不存在隐瞒的情况。“都是哥哥自愿将名下房产赠与我和女儿。现在因为他结婚了,不愿意让我在此居住,我才搬出,但他前前后后的医疗费用都是我支付的。”妹妹说。

  法院审理

  法院查明,王先生自幼患病,其前妻患有残疾,两人生活一直由王先生的妹妹小艳照顾。原告将拆迁后的一套房产赠与小艳。王先生的前妻去世后,他再将一套房赠与妹妹小艳。

  法院认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王先生与小艳订立附有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因双方已完成赠与房产的过户,王先生了其享有的任意撤销权。王先生未能就妹妹欺诈举证,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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